聯合:「炒人」公開個資 雇主判罰2萬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 晚上9:56

「炒人」公開個資 雇主判罰2萬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新竹報導】
2013.10.18 03:44 am

新竹縣某科技公司鍾姓負責人不滿洪姓女員工表現,去年10月底將她開除,並在店門口貼公告,寫出洪女姓名、身分證字號及開除原因,洪女認為雇主違反個資法提告。雇主因雙方和解金額談不攏,未能和解,依違反個資法判處罰金2萬元。洪女另向民事庭提損害賠償告訴。

鍾男與洪姓員工因勞資糾紛,曾在新竹縣政府勞工處開過協調會,但未化解心結,鍾姓負責人去年10月底將洪「炒魷魚」。

去年11月14日傍晚,鍾在店家門口鐵捲門張貼兩張公告,上頭有洪姓名、身分證字號,還寫著「洪…自事發當日起,即刻予以開除」。

被解雇洪女獲悉後氣炸了,認為前雇主作法絕情,意讓她難看,報警提告。

【2013/10/18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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