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引水溝害鄰田積水 判賠52萬

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 上午10:05

引水溝害鄰田積水 判賠52萬

【聯合報╱記者潘俊偉/台東報導】
2013.11.06 03:43 am

台東太麻里李姓及廖姓兩人農地相鄰,廖引水到自己的農地,破壞李坡坎的水溝石塊,未料颱風帶來豪雨,大量雨水排入李的荖葉園,造成荖葉園嚴重積水,荖葉苗死亡,李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廖破壞水溝石塊,與李荖葉園積水有因果關係,判廖需賠李52萬6600元。

判決書表示,廖男前年8月為埋管引水,將與李相隔的引水溝破壞,完工後並未將引水溝復原,9月間,颱風帶來大雨,雨水全數流向李的荖葉園裡,颱風過後,李到園裡巡視,發現辛苦種植的荖葉,全泡在水裡,並從根部腐爛,李發現禍因為引水溝,向台東地方法院提出損害告訴。

法官審理,廖表示,李的農地原本就高於自己的農地,積水不可能是因為自己挖開水溝引水所造成,應屬當天雨勢過大所造成,李的損害不應向他求償。

法官認為,廖荖葉園水溝岸際上,覆蓋黑色塑膠布,疊放大石塊,岸邊石塊確有經搬移痕跡,大雨造成水溝水位暴漲時,原應由水溝排放雨水,卻大量流入李的荖葉園,二者具有因果關係。

法官依據李提出購買肥料等單據,受到損害金額達64萬8000元,認為李應負擔成本12萬1400元,因此判廖應賠李52萬6600元。

【2013/11/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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