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最高懲處2500萬 下周上路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 上午9:35

寫手匿名po推薦文 將開罰 最高懲處2500萬 下周上路

2013年11月01日

公平會祭出網路寫手規範,企業僱用寫手撰文須揭露身分及是否收受報酬。圖為模擬畫面

【戴安瑋╱台北報導】台灣三星電子因僱用寫手美化自家產品、攻擊對手產品的「寫手門事件」遭公平會開罰,公平會為此再訂「寫手規範」,未來企業僱用寫手撰文,須揭露身分及是否收受報酬,違法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最快下周實施。民眾說:「常被網路薦證文騙,花不少冤枉錢,政府早該管了。」

須言明身分及報酬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三星寫手門事件,公平會裁處三星及廣告業者鵬泰及商多利公司1305萬元後,另再擬訂「公平會對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處理原則,明訂部落客、薦證人、代言人未來透過網路po文薦證、推薦產品等,須言明身分及是否收受報酬。

吳秀明指,三星寫手門事件,公平會只懲處業者,是因《公平法》只能對企業開罰,無法對寫手開罰,且因僱用僅一、二位職業寫手,其餘為工讀生,只領1、 2萬元酬勞而未開罰。但鑒於網路愈來愈多產品薦證,因此訂出規範,預計下周公告後即可實施。

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說,企業僱用寫手以隱匿身分美化自家產品或攻擊對手產品,將依《行政罰法》第18條認定寫手和企業是共同行為人,再以《公平法》第24條規定懲處5萬元至2500萬元。

「規定要清楚易懂」

民眾鄭小姐說:「公平會早應管網路產品薦證文,很多薦證文都是廣告,但部落客以試用之名推薦,誤導消費者,很差勁。」美妝部落客大頭寶寶表示,只要貼文充分揭露就不怕政府罰,但政府規定要清楚易懂,否則很多部落格會被迫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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