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拒酒測未告知禁考照 抗罰成功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 下午4:54

拒酒測未告知禁考照 抗罰成功

2013年11月19日

【丁牧群╱台北報導】汽車駕駛若拒絕酒測,依法可罰九萬元並吊銷駕照,且三年內不得考領駕照還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但行政法院在審裡兩起酒駕案時,發現警方未當場告知民眾,拒絕酒測可能受到的處罰,依大法官解釋,這樣的取締程序有瑕疵,因此昨判不得禁止此兩人考照定讞。

取締程序有瑕疵

判決指出,依據大法官去年做出的釋字第六九九號解釋,警方取締拒絕酒測者時,須告知完整處罰內容,否則取締程序有重大瑕疵。男子謝明賢、游錦助分別於去年底、今年四月駕車遇臨檢卻拒絕酒測,當時警察僅告訴謝男拒酒測會被「罰錢、吊照」,游男則僅被告知「罰錢、吊照、講習」等罰則,兩人事後才發現拒絕酒測的處罰還包括三年內不得考領駕照,分別抗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據警方取締時的採證錄影光碟,認定警方未告知謝男「三年內不得考照、參加講習」,未告知游男「三年內不得考照」,取締程序確有瑕疵,因此判決三年內不得禁止謝男考照且免參加講習,另案判決三年內不得禁止游男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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