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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不願面對的偵查真相
2013-11-16 01:54 中國時報 【吳巡龍】
先前嘉義縣長張花冠涉貪被訴,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批評檢察官經常濫權起訴,前不久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濫權調查、起訴的調查員、檢察官「比比皆是」,公務員「不做不錯」,造成政府效能無法提升。日前大法官許玉秀投書媒體,指責檢察官除了監聽以外,不會辦案。
對於藍綠政治領袖及法界長老的共同指控,筆者認為檢調固應虛心檢討,但對司空見慣的誤控,也希望加以澄清,捍衛偵查人員的尊嚴。
台灣檢察官約1300人,低於法官員額1800人。檢察官制度主要是負責刑案之偵查、起訴、公訴及執行。事實上,我國政治敵對陣營間,只要行政權行使有爭議,不服者之「圖利」檢舉函就會丟進地檢署,檢調每天都得調查處理這一堆檢舉人猜想的案子。
「欠債不還」原應是民事糾紛,台灣百姓卻大多會告「詐欺」,因為如果提起民事訴訟,原告先得繳交裁判費,還要自己調查證據,就算勝訴,也不見得能要回錢。若提起刑事告訴,檢察官無權拒絕調查,等於免費委託有公權力的檢察官先進行調查,以告訴程序解決民事糾紛,這種現象使地檢署的刑事訴訟數量異常膨脹。
台灣檢察官偵查後把大約6成案件過濾不起訴及緩起訴,對其餘4成認為證據相當明確的案件起訴(包括聲請簡易判決),起訴後獲有罪確定判決超過95%。不論是否起訴,經常要面對不起訴案件的告訴人及起訴被告的批評、反擊。
國人普遍有美國比台灣對被告保護周到之誤會,其實美國對被告的保護,有些面向超過台灣,大部分則遠不如台灣。但刑事訴訟制度的優劣並非以被告保護多寡為憑斷標準,而需兼具發現真實、追求正義的需要。可惜邇來我國幾次修改《刑事訴訟法》,多偏重被告權利之保護,而有忽略發現真實需要之趨勢,結果導致實務運作結果,越來越有被告坦白承認者有罪、矢口否認者不起訴或無罪之現象。
從事過司法實務工作的人都知道:在今日社會要被告俯首認罪,常屬不可能之事,而不論如何科學辦案,其他證據未必足夠,故無論國內外,都對被告之自白非常重視,如何取得自白,乃成為司法實務界所面臨之一大課題。美國及日本,偵查人員用詐欺方式誘得自白都被社會認為是聰明的表現,例如騙被告其他共犯已經供承。因為被告若未犯罪,縱使施騙,也不會因此認罪,並無誘發虛偽陳述之危險。
以美國實務為例,以不誠實方法取得自白之情形非常普遍。美國司法實務界一般認為很多案件沒有有力人證及直接物證,若不准警察以不誠實方法取得自白,該等案件常常無法偵破,犯罪者將永遠逍遙法外;而且犯罪動機、犯人為犯罪行為時之意思狀態等內在因素,若無行為者之陳述,外界極難查知真相;尤其警察禁止以強暴脅迫之方法取得自白,嫌疑人又多不肯吐實,因此以詐欺之機智方法取得自白乃有實際需要。
近日台灣有一正義感超強的檢察官為讓被告俯首認罪,對被告大聲喝斥、責罵,而遭懲戒。吾人贊同對該檢察官懲戒,但法院希望起訴的案件都證據清清楚楚,才判得下去。對於多數偵查完畢發現有相當證據(但尚非充足)又矢口否認的被告,檢警調天天苦思如何突破案情,我國諸多學者及法院判決可曾提出解決之道?
部分學者及法官們要求偵查人員應以懇切態度取得自白。問題是懇切態度雖能打動少數被告心防,對絕大多數慣犯無效。目前台灣偵查人員普遍執法寬鬆,法院斷案、量刑多輕縱被告,法律無法嚇阻犯罪,作奸犯科者有利可圖,而形成一個向下沉淪的社會。少數執法嚴正者,自知無力扭轉大環境,逐漸加入沉淪行列。
優秀的執法人員做分內事,並不期待社會之讚美或感謝,僅期待各界領袖下次抨擊檢警調單位時,具體指出何人被如何濫權追訴,何人被不當監聽,讓承辦機關檢討或回應,讓社會檢視依該案事證是否應該起訴?監聽有無不當?若籠統說檢調人員濫權監聽起訴比比皆是,我們也只能感嘆說話不負責的各界領袖比比皆是。
(作者為澎湖地檢署檢察官)
鄭性澤殺警 廢死盟製動畫盼洗冤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3.09.22 04:14 am
鄭性澤弒警案
資料來源/判決書、廢死聯盟 製表/劉峻谷
男子鄭性澤被控開槍殺警,遭判死刑定讞,他數度以遭刑求才自白殺警為由聲請非常上訴和再審被駁回,廢死聯盟最近將全案疑點製成動畫到處宣講,強調是刑警蘇憲丕與角頭羅武雄開槍互射雙雙死亡,鄭是被枉冤的,請求槍下留人。
二○○二年一月五日晚上,羅武雄擁四把槍與鄭性澤等五人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唱歌,羅武雄開槍射擊天花板及桌上酒瓶取樂,並將其中兩把改造手槍交給鄭性澤保管;KTV員工聽到槍聲報警。警方衝進包廂擊斃羅武雄,刑警蘇憲丕身中三槍殉職;鄭性澤與梁姓男子腿部中彈送醫。
檢警調查,蘇憲丕衝進包廂擊斃羅武雄後,半蹲躲在大理石茶几後方,被坐在右側沙發的鄭性澤開一槍擊倒;蘇趴下後,鄭走上前補兩槍。三個審級、五個法庭判決鄭性澤死刑,於二○○六年五月定讞。
判決指出,羅武雄被射中心臟即刻死亡,沒有舉槍瞄準機會,不可能連開三槍弒警;蘇憲丕右臉顴骨中第一槍,符合從鄭性澤坐位射擊的彈道路徑,且鄭右手有火藥殘跡,認定鄭性澤涉案。鄭性澤始終喊冤,指遭警方從鼻子灌水、電擊嘴和生殖器,才自白開槍殺警。
廢死聯盟和冤獄平反協會等六個團體認為有疑點,質疑鄭性澤被子彈打斷左小腿,如何在沒有滴下血跡情況下,通過三個人擋住的茶几與沙發間狹窄走道,走到羅武雄右側對蘇憲丕開槍再回原位?認為鄭性澤右手火藥殘留是幫羅武雄撿拾射擊天花板三顆彈殼丟掉的轉移跡證。
廢死聯盟成員作家張娟芬、執行長林欣怡、律師羅秉成等人發動一人一信聲援鄭性澤,並製作動畫還原槍戰現場,希望為鄭爭取再審機會。
【2013/09/22 聯合報】@ http://udn.com/
槍戰殺警案/作家張娟芬 再寫書聲援鄭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3.09.22 04:14 am
張娟芬聲援鄭性澤不遺餘力,出書又到處演講。
本報資料照片
社會運動作家張娟芬,偶然接觸廢除死刑議題,不但為蘇建和三死囚寫「無彩青春」,出版「十三姨KTV殺人事件」聲援鄭性澤,更因此到歐洲攻讀犯罪學博士;她認為鄭性澤是被冤枉的,她自覺像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女俠跳出來。
鄭性澤住苗栗,二專畢業後在夜市擺攤,後來到台中找舊識羅武雄協助找工作,陷入槍戰殺警案。曾任記者的張娟芬台大社會系畢業,參與社會運動,出過討論死刑的書「殺戮的艱難」。
張娟芬說,會陷入鄭案,只因為「遇到了,無法對不公不義的事保持沉默」。她在廢死聯盟研究鄭性澤案的判決書和律師到法院閱卷影印的證據文件,用社會系的頭腦努力鑽研法律用語,設法融入法律詞彙構築的判決書,也一頭栽進槍、彈、驗屍、解剖等血淋淋世界。
張娟芬不認識鄭性澤,通信詢問鄭性澤槍戰經過、案情疑點後,義務四處演講鄭案的疑點;她更因此遠赴歐洲念犯罪學博士班,研究犯罪與刑罰關係。
台灣約有八成民眾贊成維持死刑,廢死聯盟的訴求,常被認為理想太高不切實際;每次只要法務部執行槍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或幹部就會率成員到法務部搖旗吶喊,或演行動據抗議;他們強調,廢除死刑不是要免除凶手的殺人罪,而是以其他刑罰代替,因為死刑沒有辦法嚇阻殺人等重大犯罪事件。
廢死聯盟舉例,二○一一年三月法務部槍決五名死囚,同月十一日,雲林縣一名性侵累犯,出獄四十天就涉嫌性侵殺害十四歲少女。是凶嫌不怕死?還是死刑無法嚇阻殺人?
【2013/09/22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