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天堂不撤守-莫讓司法成為良醫的刑堂(陳長文)

2014年9月8日 星期一 @ 凌晨1:05

堂不撤守-莫讓司法成為良醫的刑堂

2014年09月08日 04:10
陳長文

8年前,筆者透過超音波與電腦斷層檢查,發現膽囊有異狀,主治醫師告知,我有兩個選擇,一是定期觀察;一是開刀割除。

面對手術選擇,著實天人交戰。經過諮詢,我了解到膽囊的功能是儲存肝汁,割除後對身體健康的影響相對可控制,但如果膽囊裡真有什麼壞東西異變為癌,那就可能為時已晚。於是在醫生「建議」下,我「決定」割除。

割除膽囊後化驗結果,膽囊裡沒有壞東西。問題來了,我該欣慰:「還好,膽囊裡沒有壞東西?」還是生氣:「好好的一個膽囊被割掉了?」

我毫無猶豫的選擇前者,一則,我知道,醫生們已盡力診斷,憑著專業做出建議,這些建議都是出於善意;二則,我也清楚,人力有時而窮,我們還沒進展到「科幻電影」裡那種超能人用手摸摸別人的肚子,就能百分百的確斷肚裡有沒有癌細胞的神通。現在的醫療技術,對於某些疾病的檢查,只能以一種「機率」的概貌呈現。既是在機率下的選擇,中間終究避不開類似賭博的「僥倖」或「不幸」。

2009年,一個類似的情況發生在台北地方法院李英豪審判長的身上,李審判長控告為他看診的台大外科醫師胡瑞恆等5醫師涉業務過失傷害,將他健康的膽囊割掉,並求償900萬元。筆者能理解李審判長認為白挨一刀、一個健康的膽囊被拿掉的心情。

但李審判長這「白挨刀」、「健康的膽」的感覺,可以說是來自一種「事後」觀。在動手術前,也許這顆膽有50%的機率有「壞東西」,但開完刀後,有沒有壞東西就是0與1的問題。但我們不能用開完刀的0與1,回頭去算開刀前的「機率」的帳,那是不公平,也不邏輯的。

假設情形恰恰相反,我和李審判長最後選擇不開刀,而結果,我們兩個人的運氣都不好,膽裡有壞東西並異變為癌細胞,這時,我們是不是還是要回頭控告醫師們呢?

就算膽裡有壞東西的機率不是50%,是10%,也就是有9成的機會,這一刀會白挨。那麼,要選擇9成的機率白挨一刀,還是賭那10%的命不開刀?很多人說不定還是會選擇不要賭那10%的機率,而選擇9成白挨一刀的可能。這仍是自己的選擇。

所謂「涉己則亂」,正因為我們對自己的健康與生命非常看重,更要讓自己不要被這過分的執著妨礙了自己冷靜與理性判斷。

當然,我不是李審判長,在膽囊切除的遭遇上,也許我們兩人遭到的處境有相似性,但卻不相同。因此,如果,被控的醫師確有醫療的疏忽,那李審判長的提告,自然有其道理。但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認為被告醫師無罪。被告律師指出:「此案經專業醫審會鑑定,認為李英豪審判長的膽囊,在超音波檢查中,的確顯示異常,且不只1年如此,若未動手術,可能有癌化的風險,目前醫界的作法,就是動手術摘除。」

醫審會的鑑定,顯示了被告醫生是依照專業進行判斷。

將此個案擴大成整體醫病關係的思考的話,會發現,近年來醫病關係的緊張,有一部分原因,也許是雙方都少了一些同理心。近來,由於對病患權益的合理重視,讓醫師在醫療過程中更加謹慎,這是好事。但如果演變成讓醫師執業時處在動輒得咎的處境,那麼受害的將是病人,因為,這一來會讓未來有志於醫者卻步,二來會讓正在從醫者在面對醫療個案時不敢遵循專業,而寧採取消極、防禦的方式,先求自保、再求療效,這絕非我們希望建構的醫病關係。

最後,此案仍可上訴,但筆者建議,李審判長也許可以考慮放棄上訴,選擇更超然的高度,重新去看這個也許當初有一點因為「涉己則亂」的訴訟,讓不必要的糾紛平息,留一個佳話。

日劇《白色巨塔》裡有一段有啟發性的對白:「法庭不是制裁醫師的地方,相反地,法庭是促進醫學進步的地方!」這並非表示,要縱放違法、輕忽怠惰的醫師傷害病人,而是讓我們共同警省,切莫讓司法狹隘化成了醫生的刑堂,而應在一次一次的判決裡,釐清醫病關係的平衡線在那裡,不要讓醫師陷入動輒得咎的處境,而能鼓勵醫師精益求精,放心的憑著專業,擔當人們健康與生命的守護神。(作者為法學教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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