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簡訊嗆「吃土豆」 挨告恐嚇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 清晨5:26

簡訊嗆「吃土豆」 挨告恐嚇

【聯合報╱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2014.12.15 02:51 am

土豆、芭樂是常見的堅果和水果,但名稱也被拿來比喻子彈和手榴彈。桃園就有1名游姓男子不爽呂姓債主催討債務,竟在簡訊中嗆「看你來時要吃土豆還是芭樂,我都可以請你」,對方一狀告到法院,他還辯稱是指水果,最後被依恐嚇罪判處拘役50日。

桃園地方法院調查,呂姓債主和游男原本沒有債務關係,債權是從1名欠錢的羅姓男子取得。呂今年農曆春節前夕以簡訊方式催促游還債,但對方卻回傳「這是我跟他(指羅男)的事,和你有什麼關係,要收錢請拿個本票收據來」,還稱「看你來時要吃土豆還是芭樂,我都可以請你,還是去刑事局坐坐泡個茶」,造成他心生畏懼。

「簡訊內容很平常,應該不構成恐嚇才對。」游男辯稱不認識呂姓債主,以為是詐騙集團,所以才會稱認識警察,請對方到刑事局泡茶,而簡訊裡的土豆和芭樂是指水果,是指要請呂吃的東西,並非子彈和手榴彈,但法官質問為何特別強調這2種食物,他頓時語塞無法解釋,說法未被採信。

法官也認為,黑道常以土豆和芭樂稱呼子彈和手榴彈,眾所周知,請人吃土豆或芭樂也隱含攻擊他人之意,加上游男在簡訊中的語氣並不友善,內容絕非字面上的單純意義;游男最後被依恐嚇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他雖不服提出上訴,但因為超過上訴期限被駁回。

【2014/12/1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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