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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檢察長呂文忠建議修改森林法,明訂一級針闊葉林例如紅檜、扁柏、紅豆杉等不得撿拾,無論有無標註,亦建議調查局科技計畫處進行珍貴植物DNA建檔,以便未來攔查是否屬人為盜砍或天災漂流木。
宜檢方促修法 禁撿紅檜、扁柏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宜蘭報導】
2013.06.11 03:04 am
宜蘭地檢署瓦解宜蘭三大山老鼠集團後,上周召集警方、林管處、縣府等單位針對漂流木撿拾爭議、訴訟全面檢討,並建議修森林法,針對一級針闊葉林,包括紅檜、扁柏、紅豆杉等不能撿拾,避免有人魚目混珠。
宜蘭地檢署檢察長呂文忠指出,去年蘇拉颱風過後,警方攔查好幾件民眾載運珍貴扁柏、檜木,以竊盜案件移送法辦,但他們都辯稱是在縣府公告清理註記結束後,居民撿拾未被標註到的漂流木,因而不起訴。
呂文忠說,檜木漂流木價值和生立木一樣,只是外皮稍磨損,這麼高價值漂流木怎會開放撿拾?依森林法第15條,天然災害後,國有林木漂流到林區外時,地方政府需在1個月清理註記完畢,未能在1個月內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但去年蘇拉颱風過後才1周,縣府就開放民眾可以撿拾,時間太短,有些扁檜未被標註到,會有灰色地帶,還是維持1個月比較好。
縣府表示,去年蘇拉颱風過後1周,有價值的漂流木處理得差不多,知會林管處沒特別意見才公告開放民眾撿拾,不過他們尊重地檢署會議結論,全力配合。
呂文忠建議修改森林法,明訂一級針闊葉林例如紅檜、扁柏、紅豆杉等就是不能撿拾,不管是否有標註,一勞永逸,並建議調查局科技計畫處進行珍貴植物DNA建檔,如果完成DNA資料庫,以後攔查到紅檜就能比對出是人為盜砍或天災漂流木。
【2013/06/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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