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首例!國有林地葬母 原民判無罪

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 晚上10:59

首例!國有林地葬母 原民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2013.09.12 11:41 am

泰雅族男子葬母遭訴 獲判無罪 / 林志函

泰雅族潘姓男子安葬母親卻吃官司,他深感無奈。
記者林志函/攝影

泰雅族潘姓男子在傳統領域安葬母親,因墳墓位在國有林地,被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台北地院認為,泰雅族喪葬文化是將往生者葬在祖先附近,這是泰雅族傳統,潘別無選擇,判決無罪。

本案是司法史上,原住民在國有土地蓋墓遭訴獲判無罪的首例。潘審理期間曾抱怨,數十年來族人都在同處安葬親人,他卻是第一個被起訴,「不然把屍體交給區公所好了!」他希望檢方不要上訴,不然還要花錢打官司。

「要是多讀一點書,現在就不會什麼都不懂了。」潘說,收到法院開庭通知信,他只看懂部分文字,開庭前聽說「法官很凶、會罵人」,讓他忐忑不安,後來才發現承審法官態度客氣、沒有為難他。

五十七歲潘姓男子是新北市烏來區下盆部落(又稱屯鹿部落)原住民,去年二月廿五日,他將母親埋葬在部落附近。十九天後,林務局人員撞見他在國有林地蓋墓報警;檢察官依違反森林法、竊佔等罪嫌起訴。

他喊冤解釋說,依傳統習俗,族人死亡後必須與祖先埋在一起;他父親、弟弟、兒子都葬在該處,他才會在該處蓋母親的墓。


下盆部落一九六五年起,在同一處安葬族人,至今共卅一人在此安息。
記者林志函/攝影

部落年紀最長的黃姓男子(六十五歲)證稱,族人傳統上要葬在一起,「不喜歡東一個、西一個」。蔡姓族人也作證說,泰雅族人往生若沒跟祖先葬在一起,會觸犯禁忌,「無論食衣住行都不順利」。

合議庭調查,下盆部落族人一九六五年起陸續在該處安葬親人,除了潘姓男子母親,另有十九名潘姓亡者也在該處安息,認定該部落有這項習俗。

法官還發現,政府十二年前即計畫要將潘埋葬母親的地方變更為公墓用地,卻因行政作業疏失,相關程序至今還在進行;當地各部落都有公墓讓族人下葬,唯獨下盆部落沒有。

合議庭審理認為,傳統是原住民的社會基礎、文化精髓。原住民使用傳統領域土地應予尊重,潘葬母處位在泰雅族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使用傳統領域土地,沒有濫葬也沒影響森林保育資源,判決無罪。

【2013/09/12 聯合報】@ http://udn.com/

Bruce Yuan-Hao Liao評論(需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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