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抗告案審判長接受電視專訪 引發爭議 中時:審判長魏麗娟 違反法官不語

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 下午2:26

抗告案審判長接受電視專訪 引發爭議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劉峻谷、林志函/台北報導】
2013.09.28 08:46 am

審理王金平黨籍存在假處分抗告案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魏麗娟,昨晚接受三立電視台專訪強調,提出「和解」只是提供另一種解決方式,她不捨見到台灣因為政爭空轉、內耗,讓全民內心不安。

不過,全案尚在審理,接受訪問是否妥當?引起議論。

台北地院一名法官表示,抗告案還在審理,審判長接受媒體訪問的行為「不妥當」,想表達意見應在法庭上告訴兩造,才不會引起當事人認為承審法官不公正的疑慮或聯想;所謂「法官不語」,是指案件承審法官不應該對外談論承辦個案,若下了裁定法官仍有話想說,也應該透過判決書表達。

高院一名法官說,審理重大矚目案件由審判長出面表示意見並非首例;台北地院審理扁案時,審判長蔡守訓也曾對外發言。只要不討論個案內容,無多大可責性。另名法官說,法官倫理規範規定,對於繫屬中或即將繫屬之案件,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之言論,但「不足以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不在此限。」

一名資深檢察官指出,國外有陪審員制度,在做出判決之前,禁止和外界接觸,連報紙電視都不能看,主要是為了維持公平公正;國內雖沒有類似制度,但法官在做出裁定前接受媒體訪問相當不妥;但若未觸及本案核心,未透露心證,純粹就外界質疑提出說明,可以接受。

高院審理王金平黨籍存在假處分抗告案合議庭審判長魏麗娟,前天當庭引用布袋和尚的插秧詩「退步原來是向前」勸兩造和解,引發外界議論。昨晚十時許三立電視台談話節目call out訪問她五分鐘,她表示,只是提出另外一種選項供兩造參考,假使兩造無和解意願,她也會尊重。

【2013/09/28 聯合報】@ http://udn.com/

審判長魏麗娟 違反法官不語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2013年09月28日 04:10


圖為魏麗娟(左)與劉昌崙律師(右)。(李阿明攝)

馬王鬥法激戰之際,承審國民黨抗告案的高院審判長魏麗娟,昨晚10點接受三立電視台談話節目「新台灣加油」的訪問,談論審理中的案件。對於魏違反「法官不語」原則,擅自對外發言,馬王律師皆低調表示,不予評論。

司法院表示,《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法官應謹言慎行,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魏麗娟是否有違反規定?應由高院自律委員會認定,若魏的行為失當,可送交評鑑。

法界人士批評,「法官不語」的信念,是法律人嚴守的教條,對於審理中案件的看法與裁判,都僅能宣示於判決書、裁定書內,不得對外擅自發言;魏麗娟法官率爾對外談論審理中的抗告案,極易於裁定前揭露自己的心證,影響司法公正性,是荒誕不經的脫序行為。

據了解,高院院長陳宗鎮及高院發言人、行政庭長洪光燦得知魏麗娟接受電視談話訪問,都相當驚訝;至於高院是否會有進一步作為,亦或以影響抗告案審理為由,要求魏自行迴避審理,目前尚未有定論。

魏麗娟受訪時表示,她提出和解的建議,並沒有任何特別涵意,只是善意地希望抗告案有圓滿的解決方式;她與合議庭另2名法官,都尊重兩造當事人的意見,在當事人未撤回抗告前,仍繼續審閱相關卷證資料,進行審理中。

對於外界質疑夫婿劉昌崙與馬總統的關係,法官的政治色彩與中立性,魏麗娟是強調,她見到馬是10多年前的事,之後就只有在電視上看到;承審抗告案,她沒有受到外界不當的壓力,自請迴避是因法律規定,並不是不想審理抗告案。

魏麗娟強調,她是法律人,法理情中,她會將法擺在第一位,不管裁定的結果如何,外界是否接受亦或批評,她都問心無愧,目前仍積極審理抗告案,對當事人和解與否,她沒有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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