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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客摔斷腿 飯店積水判賠30萬
客摔斷腿 飯店積水判賠30萬
2013年11月16日
台東康橋飯店浴室積水害房客跌傷,判賠30萬元。劉人瑋攝
【王吟芳╱高雄報導】男子李國榮2010年4月到台東旅遊夜宿康橋飯店,卻因浴室積水滑倒受傷,導致右大腿骨折,近3個月不能工作,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並要求依《消保法》加計1倍懲罰性賠償金。高雄高分院認定業者有疏失,但李男沒注意也要負擔一半責任,昨判飯店及負責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定讞。
浴室地板易濕滑
李男指出,入住當晚他在浴室盥洗時就發現地面鋪設光滑的大理石,且排水設計不良、容易積水,因此睡覺時都開著浴室燈保持抽風機運作,不料隔天起床盥洗時,仍因浴室積水潮濕而滑倒。
飯店辯稱,《旅館業管理規則》並未規定浴室需使用防滑建材或鋪設特定材質地板,質疑李男入住當晚喝酒過量或其他因素不慎摔倒,應為自己不小心滑倒受傷負責。
法院認定飯店浴室防滑設施未達安全標準,不符《旅館業管理規則》的要求,因而導致客人受傷應負擔賠償責任,但李男明知地板濕滑仍未注意而跌倒,也應自負5成過失責任,昨判業者須賠李男25萬元,另審酌飯店在意外發生後立即將李男送醫急救,懲罰性賠償金部分僅判准5萬元。記者昨聯繫不上李男;康橋飯店則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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