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觀念平台-法官辦案應富同理心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 晚上9:22

觀念平台-法官辦案應富同理心

中國時報 本報訊 2013年11月28日 04:09

■陳宏達

監察院長王建煊批評法官缺乏同理心,導致恐龍判決結果。他說:講得不道德一點,真希望法官家裡多遭遇一些不幸的事,他們才不會以仍有可教化空間為由,放縱殺人犯,恐龍法官應該會少一點。

日本作家菊池寬著《若杉裁判長》敘述:若杉裁判長是位心腸很軟、非常寬厚的法官,他的判決不但判得輕,而且都儘量給予被告緩刑。有天小偷侵入他家行竊,夫人嚇得生病,幾乎喪命,幼兒痙孿發作,每晚哭鬧不停,從此若杉裁判長開始憎恨犯罪者,他的判決如「秋霜烈日」,極為嚴厲。

孟子早在兩千多年前就道出今日科學界的發現:「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這就是同理心。

同理心係人文主義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在1957年提出,又名「換位思考」,係站在對方立場設身處地思考。設身處地了解別人的主觀經驗,但維持著敏銳觀察的客觀立場。

法官辦案應富同理心,論點基本上是正確的,王院長的說法也是多數「隱性民意」的語言,但以詛咒方式指摘,不僅難以讓人接受,反而使這個議題失焦。

「量刑」是實現司法正義的一項高度複雜的裁量行為,也是刑事庭法官最重要的職權之一,但法官面對的是多元難測的人類行為、千變萬化的社會生活,量刑比起邏輯推理與法條適用其實更為複雜,量刑可說是刑事審判過程中最困難的工作之一。

刑事審判的目的在實現刑罰權之分配正義,故法院對於有罪被告之科刑,理應符合罪刑相當之原則,使「輕重得宜,罰當其罪」。但法官畢竟不是神,要使每位當事人都滿意幾無可能,量刑問題尤其是兩造認知差異最大的區塊,被告永遠認為法院判太重了,而被害人則往往認為法院輕判,甚至因此懷疑司法不公。

司法院為了回應各界對公平、透明、妥適量刑的要求,已開發「量刑資訊檢索系統」,將過去判決中影響法官的「量刑因子」建立系統資料庫,並於11月12日啟用,法官可透過查閱結果,分析、比較相關判決的刑度,改善法官量刑差異的問題。

此外,評議制度也要求合議庭法官,必須以民主程序合議審判,以避免個別法官專斷,有助於達到裁判客觀性要求,惜乎實務上似未全然落實。

誠如美國當代深具影響力的政治哲學家約翰.羅斯所言:縱使「正義」一直是個模糊的哲學概念,但「正義」仍是維繫社會體系的主要且絕對必要的德性。俗語「物不平則鳴」,我們多數人對正義概念雖然只是模糊的意象,一旦親身經歷權利遭受不公、不義侵害,正義被剝奪的感覺即油然而生。

社會學者耶爾利赫說:「長遠觀察的結果,除了法官的人格以外,正義沒有任何保障。」法官如能保有一顆謙卑的心,傾聽當事人的聲音,適時體現出同理心,國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度也會大幅提升。(作者為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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