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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產婦羊水栓塞引併發症身亡 醫師挨告不起訴
產婦羊水栓塞引併發症身亡 醫師挨告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新北報導】
2013.11.12 03:08 am
30歲李姓產婦剖腹產子後,突然頭暈、呼吸困難,隨後便因羊水栓塞引起併發症身亡,家屬怒告接生醫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新北地檢署查明羊水栓塞沒有徵兆、無法預防、成因不明,致死率高達9成,醫師處置均合乎醫理,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指出,據行政院衛福部鑑定報告,羊水栓塞是羊水和包含其中的胎便、胎脂等物質,經由血管裂縫或是生產傷口進入產婦血管內;其成因以及治療方式仍不明,發生率是8千分之一,除了致死率高,救回性命者亦有8成5的機率變成植物人。
2011年11月,李姓產婦到新北市林姓女醫師(39歲)的診所內待產,因產程延遲,林女建議剖腹生產,李婦也簽署手術同意書;李婦雖然平安生下一子,但隔了一天,她卻突然感到呼叫困難、頭暈、全身無力。
林姓女醫師十分鐘內趕回診所,期間護理人員已注射葡萄糖液、給予氧氣,林女再以超音波掃瞄檢查、進行內診;林女發現李婦並無子宮破裂、收縮不良、血糖過低等,又為她注射輔助藥物,因病況不明,30分鐘內叫救護車轉送亞東醫院急救。
李婦因心因性休克、彌漫性血管內凝結、急性肺栓塞症合併心肺衰竭、多重器官衰竭等,後來死亡,家屬怒告;檢察官調查從發病到轉入醫院,過程緊湊,醫師均施行必要醫療措施,認定並無過失。
【2013/1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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