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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焦點評論:法拍早被惡勢力盤據(朱言貴)/ 司法院對於報載「法拍早被惡勢力盤據」之回應
焦點評論:法拍早被惡勢力盤據(朱言貴)
2013年11月26日
法院人員藉職務之便買走好的法拍屋,留劣屋競標。單親媽莊明玉(圖)誤買法拍凶宅。資料照片
打零工撫養三名子女的單親媽莊明玉在不知情下買到法拍凶宅,又因貸不到款被迫棄標、賠錢,債權銀行大眾銀行表示「基於道義」,願給付莊女被法院沒入的39萬元,但遭莊拒絕,表明不接受銀行可憐她的這筆錢。
除了債權銀行不仁不義之外,法拍制度本身就是宇宙黑洞,必須徹底檢討改進,否則無法扭轉司法的黑暗面,莊明玉所碰到的現象,只是債權銀行的苛刻,這是冰山之一角,屬於國內銀行的通病,債權銀行把自己定位為當舖,疏於體認自身社會服務業的責任,俾追求與時俱進的胸襟。
眾所周知,法拍屋的買受人,於房屋拍定之後,由於沒有物的瑕疵擔保請求權,因此其拍定價格,僅為市價的五、六成,而法拍屋不一定不佳,往往只因債務人做生意失敗,而財產遭受到法院拍賣的命運,所以在多數情況下,法拍屋多數由法院內的地頭蛇所拍走,這是對法院內的工作者額外之福利,令人髮指!
換句話說,法院內不肖的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及通譯等,人人「見者有分」,透過自己的家屬及親友,經由「內線交易」之模式,取得法拍屋的所有權。也就是說,不肖的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及通譯等藉由職務上的機會,知悉法拍屋的良窳,自家人把好的法拍屋給拍走,至於劣等而味同雞肋法拍屋,則由沒有權勢的凡夫俗子們去競標。
債權銀行為虎作倀
莊明玉今日的處境,債權銀行固然有其不是之處,真正的元兇還是法院本身,假設我們不能杜絕法院內的共犯結構,那麼治標不治本的後果,類似莊明玉的悲劇,還是會層出不窮地爆發,此乃必然的現象,蓋法拍制度盡為惡勢力盤據,沒有做到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地步,上游的法院黑箱作業不打破,債權銀行頂多只是下游為虎作倀之工具罷了。
好康的都先被拿走
筆者從事法律實務工作30多年,深知法拍制度是玩假的,好康的法拍屋早就被法院內的地頭蛇所鎖定,莊明玉之流的一般民眾只好望屋興嘆,畢竟對於法院內的不肖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及通譯等人來說,「臥榻之側,豈容別人酣睡?」當然所有法院內的好處,應該由彼等所獨享,別人根本分不到一杯羹!
空大法律課程教師
司法院對於報載「法拍早被惡勢力盤據」之回應
關於報載債務人之財產遭受法院拍賣,在多數情況下,法拍屋多數由法院內的地頭蛇經由「內線交易」模式拍走,這是法院內工作者額外福利之質疑,本院說明如下:
一、法院拍賣執行債務人之不動產,係經由公開競標之程序,絕不可能亦無法袒護特定人
法院拍賣執行債務人之不動產,均依強制執行法第85條、第87條、第88條及第90條規定,以投標之方法行之,任何投標人皆得將願買之不動產、願出之價額載明於書件,密封後參與投標。開標則由執行法官或司法事務官當眾開示,並朗讀之,由願出最高價之投標人得標。拍賣過程公開、公正、透明,經由競標之程序,期使不動產之價格能真實發現,以保障執行當事人權益,絕不可能亦無法袒護特定人。
二、法院辦理強制執行之人員,係遴選品德良好、資深績優之人員,以杜絕不法情事
依本院訂頒之「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人員遴選輪調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辦理執行人員,均應遴選品德良好,資深績優,勇於任事,有應變能力,及體力健壯者擔任之。辦理執行人員如有邀約親友,參加法院所實施之強制執行標賣,致影響司法信譽之情形者,依同要點第8點第5款規定,應調辦其他工作,法院並得依相關規定議處,以杜絕舞弊情事,樹立司法公信力。近年來,辦理強制執行人員涉及不法情事者,已極為少數。報載「在多數情況下,法拍屋多數由法院內的地頭蛇經由內線交易模式拍走」等情,應非事實。
三、本院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法院辦理強制執行業務,並加強執行人員之專業訓練,確保執行程序妥適進行
本院每年均聯合高等法院及其分院定期視導轄內各地方法院辦理強制執行業務,並將檢查所見優劣,交各地方法院檢討改進。另本院亦會賡續舉辦強制執行實務研討會、座談會,加強執行人員之專業訓練,以提升本職學能,俾使強制執行程序更臻妥適,保障民眾權益。
法拍凶宅?大眾銀行:拍賣時不知是凶宅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2013.11.22 03:19 pm
有關民眾「買法拍凶宅銀行拒貸款」一事。大眾銀行今天下午發布聲明,大眾銀表示,大眾銀行是在民國101年間,就本案的債權房屋申請拍賣,拍賣時不知房屋是凶宅,銀行人員陪同法院書記官赴現場履勘時,房屋內有債務人父親居住,在法院拍賣公告中,未註明房屋係凶宅。
大眾銀行表示,大眾銀是在當事人得標,且赴他行申請貸款遭拒,而至大眾銀行來申請貸款時,才知房屋是凶宅,法院此時,也才在當事人棄標後的拍賣公告中,註記該房屋為凶宅。
大眾銀行說,房貸業務僅針對一般房貸案件審核放款,並未承作「法拍屋業務」,因此當事人向大眾銀行詢問時,大眾銀行已向當事人說明,並未承做法拍屋房貸業務。
大眾銀行表示,大眾已積極與本案當事人聯繫,未來當事人有購屋需求時,將會給予最大協助,或提供其他適當方式的幫忙,使當事人能早日完成築巢的夢想。
【2013/11/22 聯合報】@ http://udn.com/
遭指拒貸法拍凶宅 大眾銀澄清
最新更新時間:18:24:41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韓婷婷台北22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亭妃今天說,有民眾買到大眾銀行聲請法拍的凶宅,事後卻拒貸款;大眾銀行說,不知是凶宅。
媒體報導,莊小姐買法拍屋,不幸買到凶宅,連當初聲請法拍的這家銀行都拒絕貸款。
陳亭妃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兼4份工作、扶養3名小孩的單親媽媽莊小姐陳情,存新台幣45萬元頭期款想買房,從法院網站中找到適合的法拍屋,並繳45萬元頭期款。
她說,繳頭期款後,法院通知莊小姐,7天內繳交剩餘款項;莊小姐遍詢各銀行洽貸款,才發現是凶宅,連聲請法拍的大眾銀行也以凶宅為由不願貸款。
莊小姐在電話訪談中表示,今年2月20日標下法拍屋,拿沒註明是凶宅的標單向各銀行貸款時,才被告知是先前有兩人燒炭自殺的凶宅,沒一家銀行願意貸款,包括大眾銀行。
大眾銀行發布新聞稿說,聲請拍賣時,不知是凶宅,且銀行人員陪法院書記官履勘時,屋內還有債務人父親居住,因此在法院拍賣公告中,未註明是凶宅。銀行是在當事人得標,到銀行貸款時,才知是凶宅。
大眾銀行表示,未承作法拍屋業務,但已積極聯繫當事人,未來當事人有購屋需求時,願給予最大協助,或提供其他適當方式幫忙。
至於銀行是否涉資訊揭露不完整疏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張嘉魁說,據銀行說法,當初的確不知是凶宅,如果事前知道會揭露資訊;假設銀行事前知情,但沒揭露相關資訊,銀行局會請銀行負起道義責任。1021122
拒貸法拍凶宅將賠償? 大眾銀不表意見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2013.11.27 02:44 am
單親媽莊明玉誤買法拍凶宅積蓄遭法院沒入,居間協調的立委陳亭妃昨表示,大眾銀行調查後,認為過程確有疏失,將向莊致歉補償其損失,但大眾銀行發言人張寒青對此不表意見。
莊明玉誤買法拍凶宅貸不到款被迫棄標,押標金被法院要求需補足下一拍卅九萬元的差額。債權銀行大眾銀上周表示,基於道義責任,同意以債權讓與的方式,承擔卅九萬元的債權,將現金還給莊明玉。
但莊明玉表示,出面並非為博得同情,只是要一個公理,銀行如果不承認錯誤向她道歉,她不願意接受「道義上給予」的卅九萬元。莊並委託立委陳亭妃居間處理。
陳亭妃昨天表示,大眾銀行內部調查,處理法拍屋過程確有問題。據銀行稱,法拍凶宅的債務人前年燒炭自殺,銀行一年後聲請法拍,因前一年的承辦員離職,新的承辦員未調齊資料,才未向法院揭露凶宅資訊。
陳亭妃說,大眾銀行對事前有疏失,事後又未能協助法拍的得標人莊明玉辦理貸款感到抱歉,願意補償莊的損失。張寒青對陳亭妃的說法未置可否,表示仍在協調,「如有結果會主動發布」。
陳亭妃表示,希望大眾對外公開澄清此事,說明事件始末;莊明玉則表示,如果大眾願意承認錯誤,會接受卅九萬元。
【2013/11/27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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