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美最高法院:德州墮胎限制無違憲 / 中廣:德州墮胎法暫緩 美最高法院駁回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 晚上11:27

美最高法院:德州墮胎限制無違憲

【2013/11/21 21:02】

美國最高法院於本周二宣判,德州一項嚴格的墮胎限制法案並無違憲之處。(圖為情境照,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蔡淑媛攝)

〔本報訊〕美國最高法院於本周二(19日)宣判,德州一項嚴格的墮胎限制法案並無違憲之處;對此,許多婦女團體感到憂心忡忡,擔心此宣判將造成多達3分之1的德州診所,被迫停止執行墮胎手術,欲墮胎的女性恐將轉而投向非法執業的密醫。

婦團擔憂欲墮胎女性恐向密醫求援

 德州議會於七月通過一項爭議法案,要求任何診所若欲執行墮胎手術,三十英哩內必須有大型醫院,且診所團隊中需有一名醫師獲得該醫院特許,能在緊急時刻協助病患轉往醫院。

 墮胎權的擁護團體質疑該法案有違憲之虞,於是聲請釋憲,9名參與釋憲的最高法院法官對此意見分歧,最終於本周二以5比4的接近票數,通過該法案並無違憲之處。

墮胎診所嚴格限制 影響近2萬婦女

 德州目前有36家診所擁有墮胎執照,許多不符合新法案規定的診所指出,最高法院的宣判,恐將逼迫其中12家診所必須停止提供墮胎服務,進而導致德州每年將近2萬名墮胎婦女,將無法在安全的醫療機構接受墮胎手術。

 根據英國《衛報》(The Guardian)的報導,田納西州和猶他州也對墮胎診所有相同的嚴格限制,此外包括阿拉巴馬州、堪薩斯州、密西西比州、北達科他州和威斯康辛州的臨時法院,也都在審議類似法案。

德州墮胎法暫緩 美最高法院駁回

時間:2013/11/20 撰稿‧編輯:林步昇    新聞引據: 採訪、法新社

  美國最高法院19日宣布,拒絕封殺德州限制女性人工流產(墮胎)的法律。

  這項法條規定,實施人工流產手術的特約醫生,必須擁有在手術點48公里內醫院的收病人住院特許權(admitting privileges),以利病人若出現術後併發症,可前往就醫。

  反對人士指出,如此一來,德州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工流產診所都得關門大吉。

  德州一群婦女及醫生先前聯合上訴,要求美國最高法院至少得暫時禁止該法實施。

  但最高法院表決後以5比4將上訴駁回,象徵保守派大法官意識型態的勝利。

  保守派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判決書中寫道,「若州法無違憲之虞,最高法院就勒令該法暫緩實施,實有違聯邦體制核心原則」。

  自由派法官布雷爾(Stephen Breyer)則代表持異議的法官寫道,「住院特許權的規定生效之前,德州原先的情況是婦女若需要人工流產,會有一定管道取得相關診所的服務。」布雷爾說:「我贊同維持原狀,但地方法院卻認為窒礙難行、議題敏感並具有法律爭議。」

  儘管美國最高法院早在1973年1月「羅訴韋德案 (Roe v. Wade)」中便將人工流產合法化,人工流產在美國政治圈仍是爭議不斷。近年來,不少州已通過相關法律限制人工流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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