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減刑不是周年慶(林臻嫺)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 晚上9:20

減刑不是周年慶(林臻嫺)

2013年12月11日

立委廖正井以目前「監獄人滿為患」為由,研擬提出「中華民國103年罪犯減刑條例」,除涉及貪污、賄選、殺人、強制性交等重大罪犯,且被判刑1年6月以上者外,其餘之犯罪者,被判處死刑可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可減為20年;其餘罪刑可減2分之1,並聲稱已獲50名立委連署支持;草案如通過,最快將於明年施行,可能是繼96年減刑後我國第6次的減刑。

過去,對於諸如酒後駕車、或治安敗壞等社會問題時,立委慣以「亂世重典」的思維,來回應沸騰高張的民意。最近,社會大眾撻伐醫護人員遭民代無理對待時,立院即火速要修訂《醫療法》增訂「王貴芬條款」,加重刑責。之前,社會大眾對於食安問題感到憂慮惶恐時,立院也即刻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亦是以提高刑責來作因應,彷彿,加重刑責是解決所有社會問題的一顆萬靈丹或止痛丹。

但是最後,當「監獄終於人滿為患」時,立委卻只能想到用「減刑條例」來作為回應?難道,每回在面對民意沸騰,修法加重提高刑責時,立委都不曾預見到,「亂世重典、加重刑責」本來就會造成日後「監獄人滿為患」的必然結果嗎?如果當初已有預見,又何以要多此一舉「先加重刑責」、「後再減刑放人」?難道,立委們把這麼重要的國家刑事犯罪政策,對於司法正義的給付,看成如同商品交易買賣般地簡單嗎?可以先隨意喊價、或提高價格(加重其刑),興之所至時,就來個幾年一度的周年慶,大打刑期折扣(最低一律5折),來回饋受刑人嗎?

沒人追究社會問題

當然,這種百貨周年慶式的立法方式,唯一保證不會輸的是立委。因為,每當民意沸騰時,立院就先修法提高刑度,百姓就不會怨怒立院無能。之後,在監獄人滿為患時,立院再提案減刑,將受刑人放出即可,受到減刑恩澤廣被的受刑人,自然還是會回過頭來感恩立委大人。總之,立委們好人做盡,版面博了,美名留了,選票也賺了。

至於,這些亂世重典、加重刑責將來所造成的國家刑事立法體系及犯罪政策混亂的問題,就留給日後個案審理時的刑事法官自己去傷腦筋吧!至於,這批受刑人將來減刑出監後,會不會有其他人運氣不好,像之前不幸遭減刑犯路過給活活打死的台大副教授謝煥儒一樣枉送生命的,就留待社會大眾自己去擔心受怕吧!至於,那些運氣夠好,因為一再遇到減刑,導致刑期計算錯誤,或來不及被及時減刑,而多坐了幾天牢的受刑人,還可另向國家聲請一日3千元以上的金錢補償問題,就留給債多不愁的國庫去自己想辦法吧!

畢竟,在這個容易健忘的社會裡,這些將來才可能會發生的法律責任與社會問題,都不會有人追究到原始提案或連署減刑的立委頭上去的,大家還是會繼續陶醉在周年慶式的歡愉中並歌頌他們的偉大發明吧!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



 

0 意見:

張貼留言

 
Copyright 2017 國考法規與判決學習.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