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立院三讀 高普考可分5年考完 / 自由:立院三讀 高普考及格 3年內不得轉調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 上午10:06

立院三讀 高普考可分5年考完

2014-01-03 中廣新聞 程平

高普考用人將出現重大變革!立法院今天(3號)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依照修正通過的條文,未來特考、高考、普考可以分階段、分考區考試,考生只要通過普通科目考試,就可以保留該合格資格5年,期間再繼續考專業科目,以減輕考生壓力。

考選部長董保城說,依照修正後的條文,未來參加高普考的考生可以先考普通科目,過關之後保留5年,5年內再去考專業科目,這樣不但可以減輕考生的壓力,也讓考選部借不到考場的問題可以舒緩。

同案也引入分階段、多元考試的概念。董保城說,未來像大學法律系畢業生要考法官、檢察官,必須先考基礎法學,取得資格,工作一段時間後,再經由遴選接受2年的司法官訓練,才能算正式錄取,以減少「奶嘴法官」的問題。

另一方面,同案中也修正,將原本高普考級格1年後就能申請調離原發任用機關的規定改為3年,董保城說,這可以避免各機關不斷培訓人員,浪費行政資源。

立院三讀 高普考及格 3年內不得轉調

〔記者李宇欣/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採「分試、分階段考試」。考選部長董保城於法案初審時指出,例如有志投入法官或檢察官的法律系畢業生,在通過司法特考取得資格之後,還要擁有二至三年的「工作或社會經驗」,才能申請遴選,錄取後還必須接受司法訓練,取得法官或檢察官任用資格。

國考普通科合格 成績可保留5年

董保城也指出,為了降低考生負擔,目前初步規劃「分試、分階段考試」,未來考生只要普通科目合格,其成績可保留五年,不必每年重複考試;倘若考生落榜,隔年只要應試專業科目即可。

至於公務員高普考及格原本一年後即可申請轉調,修正案將年限延長,未來必須三年才得以申請轉調;董保城以二○○九年為例,他說,考試及格未滿三年就申請調動的比例,高考三級為三十二.一五%、普考為三十四.八九%、初等考試為五十四.八七%,他認為比例過高,各機關只好不斷重新培訓人員,浪費行政資源。

三讀通過條文還包括,公務員應考人若有同項考試並同時正取時,應擇一接受分配訓練,未擇一者由分發機關或考試機關逕行分配;至於正額錄取人員可申請保留期限的資格,原本進修碩士可以保留資格三年,修法限縮為兩年;進修博士可以保留五年,修法限縮為三年;另外新增,若正額錄取人員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保留三年;至於考試報名費優惠範圍,納入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

立院三讀 公務員需服務3年才可轉調 【2014/1/3 20:03】

今天立法院3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公務員任職制度將出現變革,原先通過考試錄取及格人員在分發單位必須滿1年才可轉調的規定,自修法後改為3年後才可轉調其他單位。(資料照)

〔本報訊〕今天立法院3讀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參加公務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和初等考試及格錄取的人員,必須在分發單位服務滿3年,才可以申請轉調到其他公務機關,考選部表示,此變革將有助公務機關人事穩定,以利政府施政。

根據考選部的資料,2009年高考及格分發人數為2062人,但任滿一年轉調成功人數為494人,亦即約4分之1的新任公務員服務1年後就不在原單位任職。考選部長董保城在修法初審時就曾表示這樣規定容易造成公務員人心浮動,不利於公務機關的人事穩定。 

今天3讀通過的「公務人員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改現行規定,將參加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和初等考試及格人員,必須在原分發任用的主管機關、學校服務滿1年內才可轉調的規定,修改為必須要服務滿3年,才可申請轉調,旨在降低公務員的流動率,穩定各機關的施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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