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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法院首判贖特別股 高鐵陷危機
法院首判贖特別股 高鐵陷危機
最新更新時間:2014/01/12 14:07:00
台灣高鐵資本額新台幣1050億元,興建期曾發行約500多億元特別股,已贖回100多億元,還有約400億元流通在外。(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2日電)台灣高鐵特別股股東紛紛打官司,請求贖回特別股;日前法院首判股東之一中華開發勝訴,台灣高鐵憂骨牌效應,經營陷危機。
台灣高鐵資本額新台幣1050億元,興建期曾發行約500多億元特別股,已贖回100多億元,還有約400億元流通在外,因台灣高鐵營運至今仍在虧損,還積欠特別股利息約100億元。
特別股股東向台灣高鐵要求贖回特別股不成後,陸續向法院提告。
根據台灣高鐵重大訊息公告,去年底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請求贖回台灣高鐵特別股股本案勝訴,但在請求支付股息上則是敗訴,台灣高鐵說,特別股當初就有明訂,公司有盈餘才能分配利息。
依據台灣高鐵特別股紀錄,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當時購買金額為10億元,不過,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向法院請求贖回的股本只有489萬元,另要求給付1700多萬股息。
交通部高鐵局說,這是訴訟上的技巧,為避免支付龐大裁判費,特別股股東先請求贖回較少金額股本,有勝算後可能全部要求贖回。
因這是第一起高鐵特別股股東請求贖回勝訴的案例,台灣高鐵怕有骨牌效應,恐讓台灣高鐵再因財務問題陷入經營危機。
高鐵通車滿7年,前幾年嚴重虧損,近幾年雖有獲利,但累計虧損仍有535億元。
台灣高鐵擔心一旦400億元特別股股本都要贖回,台灣高鐵債務立即增加,馬上面臨資不抵債困境。1030112
高鐵盼延特許期 17日協調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2日電)台灣高鐵為改善財務結構,去年向交通部提出包括延長特許期到民國99年的方案,高鐵協調委員會預定17日召開會議討論。
台灣高鐵已依據合約,以經濟情勢重大變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向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提出財務改善方案,其中在特許期部分,希望從35年延長到99年。
台灣高鐵資本額新台幣1050億元,在2009年時,累計虧損曾最高曾達700億元,近2/3本額,經政府介入,融資重整,降低利息,讓台灣高鐵在財務上暫時喘口氣。
不過,台灣高鐵對另一項折舊攤提問題很困擾,營運前幾年以直線法計算,每年折舊支出約190億元,後來採運量百分比計算,只是暫時減輕折舊費用,未來仍是逐年提高。
台灣高鐵認為,高鐵合約營運期35年是從簽約後開始計算,而高鐵興建期8年多,設備實際可以使用年限不到27年,但高鐵軌道土建等設備可使用長達百年,車站也可使用80年,要在短短20多年就折舊完,並不合理。
台灣高鐵提出特許期延長的原因,還包括921地震影響工期等不可抗力,及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動,運量未如預期等。
高速鐵路工程局認為,台灣高鐵應先減資打消虧損,並合理增資改善財務結構,再談延長特許期減輕折舊負擔。
高鐵局希望,台灣高鐵應設法使公司財務健全化,透過股票上市,公開市場募集資金等作法,由全民認股、全民共享高鐵營運的利潤,以取得延長特許期的正當性。
高鐵協調委員會委員,由高鐵局及台灣高鐵公司各推派3位學者專家,由交通部長主持會議。1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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