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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警逼國道併駛 重機男判免罰
警逼國道併駛 重機男判免罰
2014年01月16日
大型重型機車車友協會曾聚集交通部前爭國道路權。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男子簡瑋德前年參加「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遊行,與兩百多名重機車友騎上國三甲高速公路,遭警車攔阻,簡男被開「同車道違規併駛」四千元罰單,打行政訴訟抗罰。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認為警方迫使車友併駛,卻「為處罰而處罰」,引用《兩公約》保障和平集會精神,判決免罰。
首引用判行政違法
此案是台灣首件以《兩公約》宣告行政機關行政行為違法無效的判決,錢建榮昨說:「希望保障和平集會權利。」國道警察第九大隊表示,該車隊同車道併駛、超車才開罰。
發起該次活動的大型重機促進會理事會陳豊運說:「警察很奸,十三部警車擋住兩百輛重機,用攝影機蒐證開單。」昨聯繫不上簡男。
判決指出,前年八月十五日重機車友舉辦集會遊行活動,有五十多名重機騎士事後一起騎上國道,共被開了八十多張罰單。簡男抗罰主張,大家被警察攔下,才被迫騎在同一車道。
法官錢建榮認同簡男主張,並在判決中重批警方「為處罰而處罰」,視臨時性集會為「毒蛇猛獸」,一心想壓制,而非協助維持交通,違背《兩公約》保障和平集會精神,判決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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