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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挺實價登錄 地政士不想當事主 / 地政士法爭議 政院決定覆議 / 聯合:實價登錄變「虛」 政院決提覆議 / 中廣:地制法三讀通過 李鴻源:保障原民參政權 / 聯合:地制法修法三讀 李鴻源感謝立委
挺實價登錄 地政士不想當事主
最新更新時間:13:30:08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8日電)地政士公會全聯會今天指出,公會一向最支持實價登錄制度,希望立法院將來能修法,將實價登錄的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
媒體日前報導,立法院3日修正通過地政士法,未來地政士(俗稱代書)登錄房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有學者說,修法形同打開登錄「假房價」後門,恐成為炒房源頭。
全台各地區地政士公會代表上午齊聚立法院,在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黃文玲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蘇榮淇說,買賣交易實價申報,本該是買雙方義務,地政士只是代理業務。實價登錄制度的設計,卻使地政士實質成為第一順位申報義務人。地政士申報逾期、不實就開罰,買方卻沒事,簡直「公親變事主」。
他說,地政士也會受託幫忙申報遺產稅、贈與稅,但若有違反規定,都是由委託人受罰,地政士只對委託人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才是正常的委任代理制度。實價登錄制度也應回歸正軌,修法將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
蘇榮淇表示,實務操作上,買賣雙方簽約時,可能沒地政士陪同;事後委託地政士幫忙登錄,法律又沒規範買方一定得提供哪些資料、如何提供。地政士又不是檢察官,怎麼能一下子調查出那些資料?因為這樣動輒被罰,苦不堪言,爭取修法讓地政士有限期改正機會,輿論竟鋪天蓋地而來,質疑地政士破壞實價登錄。
他說,原本地政士逾期登錄可罰新台幣3到5萬,修法後雖有限期改正機會,但地政士若故意申報不實,將可命其停止執行業務、這比原本的行政罰更嚴重,哪個地政士會拿自己的前途做賭注?地政士公會一向是最支持實價登錄的團體,將來也一定會秉持這樣的態度,繼續執行業務。
黃文玲表示,權利人申報房價都有緩衝期,為什麼地政士不能有?媒體撲天蓋地指責地政士和朝野立委,非常不公平。1030118
地政士法爭議 政院決定覆議
最新更新時間:2014/01/20 11:02:00
(中央社製表)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日電)新修正的地政士法可能衝擊房價實價登錄制度,行政院今天決定提出覆議,行政院長江宜樺11時將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這是總統馬英九2008年執政以來,政府第2次提出覆議案,上次提出覆議案是去年6月針對會計法修法提覆議。
立法院3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未來地政士登錄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內政部長李鴻源曾表示,新修正的地政士法會對實價登錄造成困擾,若蓄意提供不正確資訊將對房地產造成衝擊。
避實價登錄門戶洞開 決提覆議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0日電)地政士法日前通過修法,恐讓實價登錄制度門戶洞開,建立透明房價制度原意打折,行政院已決定提覆議。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未來地政士登錄房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內政部擔心未來對申報登錄不實部分,恐須耗費大量人力及行政資源實地查核。
為避免實價登錄變「虛價」,內政部當時提出多項補救措施,包括請地方政府加強查核申報登錄資訊,確保資訊正確性,也將依規定篩選部分異於市場正常行情資訊,並列為優先查核案件。
此外,內政部規劃檢討修正「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將限期改正天數由15日改為7日,縮短得改正時間,及加強辦理講習訓練,提升地政士法治教育。
不過,經行政院、內政部評估後,已決定提覆議,希望正本清源解決問題。1030120
【新聞小百科:覆議】
什麼是覆議?
當行政院認為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時程?
立法院應在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
如遇休會期間,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覆議的進行方式與結果?
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如果逾半全體立法委員贊成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接受決議結果;若未達全體委員1/2,則不維持原決議。
若超過覆議時程仍未作成決議,原決議失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1030120
實價登錄變「虛」 政院決提覆議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4.01.20 02:57 am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政士法修正案,行政院認為影響重大,嚴重違背租稅正義,行政院將就地政士法移請立法院覆議。
記者黃士航/攝影
圖/聯合報提供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讓外界擔心實價登錄恐成虛價。行政院認為修法影響重大,嚴重違背租稅正義,會產生挖牆腳效應,讓更多人登載不實,動搖實價登錄制度。行政院長江宜樺昨晚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說明政院立場,今天會宣布,依憲法經馬總統核可後,將就地政士法移請立法院覆議。
期限內修正就不罰 違背租稅正義
憲法規定,立法院應在覆議提出的十五天內議決。
立法院三日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未來地政士(俗稱代書)登錄房價有誤,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罰。學者批評,修法後形同打開登錄「假房價」後門,實價登錄恐變成「虛價登錄」,房價透明化制度面臨崩壞,政府想藉此推動實價課稅、抑止炒房歪風更不易。
江揆事前曾下達指令 「絕不能過」
據了解,實價登錄是江宜樺在內政部力推的政策,這次知道立委提案修法,江揆事前還下達「絕對不能過」的指令,特地提醒內政部要注意,絕對不能讓修法案過關。結果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知情人士透露,「江揆是看報紙才知道過了」,急著找內政部詢問並要求立即評估修法影響性。
產生挖牆腳效應 再修法不能解決
根據內政部評估報告,地政士法修法後,將動搖實價登錄制度,產生挖牆腳效應,政院認為,再修法不能解決問題,而是要正本清源提出覆議。
知情人士說,這次立院修正地政士法,有點像修正會計法的情況,絕非執政團隊的政策,政府有責任捍衛土地正義,要符合公平正義,不能偷襲或修法補救,而應該要正式劃紅線,「行政部門已決定斷然處置,要提出覆議」,這也是府院共識。
江揆展開危機處理 昨致電王金平
江揆展開危機處理,昨晚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說明政院立場,也將向國民黨團溝通爭取支持。江揆今天將對外說明政院將就地政士法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會周四通過後就會正式提出,以維持政府施政方向。
【2014/01/20 聯合報】 @ http://udn.com/
地制法三讀通過 李鴻源:保障原民參政權
時間:2014/1/14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內政部長李鴻源 (資料照片/CNA)
立法院今天(14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實施自治的法源及其配套規定,並明確規範地方民選行政首長連選得連任1屆等規定。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非常感謝立法院朝野政黨支持修正地方制度法,除了進一步保障原住民族的參政權,也使地方制度法更為健全完善。
內政部表示,2010年縣市合併改制後,6都轄內的原住民「鄉」成為原住民「區」,喪失原先具有的公法人地位,區長也由原本的民選改為官派。為落實保障原住民族參政權,內政部多次與相關部會及各直轄市政府會商,提出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山地原住民區可辦理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並享有相關地方自治權限。
內政部表示,雖然這次地方制度法修正條文已賦予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實施自治的法源依據,但若要配合今年底7合1的選舉時程,同時辦理山地原住民區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還須儘速完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政治獻金法」的修正,使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山地原住民區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有其法源依據。
內政部指出,行政院已在去年12月將相關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立法院能儘速完成三讀,使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自治的配套法案更為完善。
另外,鑑於現行地方制度法對於地方民選行政首長連選得連任1次的規定,與實務上選舉是以「屆」做為區別有所不同,為避免法律在適用時產生疑義,這次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55條至第57條的修正,明確規定地方民選行政首長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
地制法修法三讀 李鴻源感謝立委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即時報導】
2014.01.14 11:57 pm
立法院今晚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非常感謝立法院朝野政黨對地制法修法的支持,除了進一步保障原住民族參政權,也使得地方制度法制更為健全完善。
內政部表示,雖然這次地制法修正條文已賦予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實施自治的法源依據,但如果要配合今年底7合1的選舉時程,同時辦理山地原住民區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仍應儘速完成修法,使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山地原住民區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有其法源依據。
內政部說,此二法的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去年12月19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仍請立委支持儘速完成三讀,使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自治的配套法案更為完善。
【2014/01/1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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