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免費出國攜毒 辯不知情…無罪

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 @ 晚上9:15

免費出國攜毒 辯不知情…無罪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4.01.08 03:04 am

桃園縣廖姓男子四度接受出國旅遊招待,第四次時被查獲攜帶上億元海洛因,法院審理時他下跪喊冤說「不知誰把毒品放進行李箱」;法官相信他的說法,判無罪。檢方認為法官被騙了,將提上訴 。

檢方說,廖男四次接受招待免費赴泰旅遊,每次都住五星級飯店,回國後還有二到三萬元可拿,辯稱只是幫人帶皮包回國,「那有這麼好康的事?」事後又說不出是何人招待、何人委託帶貨、東西交給誰,是標準的「運毒交通」。

法官判無罪,是認為廖男前三次都沒被查到帶毒品,第四次不無被陷害的可能。但檢方認為廖男前三次沒被抓,只是運氣好,「法官太好騙了,無罪理由太寬鬆。」

檢察官指出,廖姓男子每次返台,都刻意從泰國先飛香港再入境,就是要規避安檢較嚴、風險較高的「從泰國返台」;如果事後都說不知情而輕縱,毒品大門將洞開,是大災難。

檢方調查,前年八月到十月間,廖姓男子(四十歲)連續四度被招待赴泰國,住進曼谷五星級飯店,返台時從香港轉機入境,前三次都順利入境。前年十月十九日循相同模式返台時,被查獲行李箱夾層藏了市價上億的海洛因重三公斤多,遭羈押起訴。

法院審理時,廖男下跪喊冤說「不知道裡面有毒品,如果我運毒,就判死刑。」聲稱是受「劉主任」所託,帶鳳梨酥到泰國交給劉的友人,再帶皮包和寶石入境,「曾離開房間三小時,可能被人偷放毒品」。但他說不知劉主任的身分,其餘接頭人也只說出綽號。

法官相信廖的說詞,以無法證明他前三次入境有帶毒品,第四次「無法證明他知悉行李內有毒品」為由,判決無罪。

【2014/01/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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