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給人民看得見的立法正義

2014年1月16日 星期四 @ 凌晨1:12

給人民看得見的立法正義

【聯合報╱陳宏達/高檢署檢察官(台北市)】
2014.01.16 04:02 am

立法院休會前,又上演「大清倉」濫戲碼,快馬加鞭修改通保法,對於檢警調加倍奉還,完全漠視公共利益與隱私權之均衡保護,有如讓警察「穿小鞋」追犯人,無怪乎警界大嘆「小案難破、大案難辦」;惡搞結果不僅「打擊錯誤」,最後反殃及無辜百姓。但對於各界高度關注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卻未排入院會議程,何時完成修法遙遙無期;已故毒物專家林杰樑夫人譚敦慈也質疑,食管法延宕修法形同護航黑心廠商。

當前行政部門要拚經濟,司法部門改革要向前行,國人要問:那立法院做什麼呢?

首先,質詢權的實際運作,顯現嚴重亂象。本會期犖犖大者如:強以莫須有罪名要求行政院長道歉,杯葛議事,使閣員枯坐終日,嚴重影響國家競爭力;法務部長遭立委批評「無能」、「笨蛋」部長,備感羞辱;部分立委問政心態偏差,公器私用,質詢過程荒腔走板,甚至連「你死定了」這種恐嚇語言也上了國會殿堂,坐實立院是民眾心中的「社會最大亂源」。質詢過程不見政策溝通與辯論,取而代之的是謾罵與羞辱大秀。

其次,如果看看立法院議事運作模式,人民更要傷腦筋了。立法院王院長年前澄清沒有密室協商,並定位國會遊戲規則採「共識決」,他也稱自己追求放空,不為個人。不過,立法院畢竟不是聯合國安理會,更不是佛堂。政治學理論中,從沒聽過不採「多數決」而採「共識決」者,否則任何政黨在選舉過程努力爭取席次過半數亦變得毫無意義。投票理論專家安東尼.麥肯恩認為,「過半數規則」實際上反而是保護少數者利益的最好規則。朝野協商取代了正常的法案審查程序,立法院成了各個利益團體角力的場域,而不是照顧全民利益的殿堂,弱勢團體淪為犧牲品,社會正義難以伸張。

最後,再看看立法品質,更是慘不忍睹。立法院上一會期最後一天「大清倉」,會計法的修正由少數人秘密協商,「黑箱作業」果然出現嚴重疏漏,還因條文一字之差,讓特別費「除罪化」幾乎變成「民代過關、教授被關」的結果。輿論強烈質疑各黨派的動機,立委卻說這是「歷史共業」,但民眾眼中看見的卻是「歷史共犯」。

誠如美國最高法院法官珊卓拉.歐康諾所著《我在最高法院的日子》一書提到「在金魚缸能做到最好」「攝影機讓我們可以見證我們的法律制度常有的失敗,也見證其成功」。人民有知的權利,立法院別再搞密室協商,應儘速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讓所有的協商都攤在陽光下,協商過程及會議紀錄都應透明化。

立法正義不僅要努力實現,而且要以人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2014/01/1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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